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 1、什么是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濮阳》
- 2、什么是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濮阳》
- 3、山西:200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 4、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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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国家公务员作为政府工作的中坚力量,其选拔过程自然备受瞩目。近期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不仅为众多有志于投身公共事务管理的青年提供了宝贵的机会,也再次点燃了全社会对国家公务员职业的热情。本文将深入剖析公告内容,为考生们提供一份详尽的备考指南。
一、公告概览:把握关键信息
首先,考生需仔细研读公告全文,重点关注招考岗位、报考条件、考试流程、时间安排等关键信息。今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在岗位设置上更加多元化,既有传统行政管理岗位,也不乏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业职位,旨在吸引更多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同时,报考条件中对于学历、年龄、专业背景等要求也有明确规定,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确保符合报考资格。
二、备考策略:科学规划,高效复习
面对竞争激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科学的备考策略至关重要。一是要制定周密的复习计划,合理分配复习时间,确保各部分知识点都能得到系统复习。二是要注重基础知识的巩固,尤其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测)部分,要通过大量的练习来提高解题和准确率。三是要加强申论写作的练习,注重观点的提炼与表达,提升文章的逻辑性与说服力。此外,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参加线上课程或模拟考试,以检验备考效果。
三、心态调整:保持平和,积极应对
国家公务员考试不仅是对考生知识水平的考察,更是对其心理素质的考验。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此时保持平和的心态尤为重要。要学会适时调整情绪,避免过度焦虑或自暴自弃。同时,要积极面对挑战,将每一次练习或模拟考试都视为提升自我的机会,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备考策略。
四、政策法规:熟知规定,避免失误
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中详细列出了考试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包括报名方式、资格审核、体检与考察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报名失败或错过重要时间节点。同时,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公告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展望未来:规划职业生涯,实现个人价值
国家公务员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成为公务员,意味着承担起推动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任。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考生不仅要注重知识的积累和技能的提升,更要思考如何将自己的个人价值与国家的发展需求相结合,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好长远规划。通过不断努力,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是考生通往公务员职业道路的重要指南。面对这份公告,考生需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与责任感,认真研读、科学备考、调整心态、熟知政策,以最佳状态迎接即将到来的考试。
什么是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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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中青在线网()
新浪网()
搜狐网()
中华网()
中国教育在线()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4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5年1月10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空中执勤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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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中青在线网()
新浪网()
搜狐网()
中华网()
中国教育在线()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4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5年1月10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空中执勤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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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0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注册账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等。
首次报名的考生需要在山西省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设置一个安全的登录密码。注册成功后,考生将获得一个个人账号,用于后续的报名操作。
登录账号后,考生需要按照指引填写报名表。照片和证明材料的上传是报名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照片的规格和格式需要符合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在报名过程中,照片审核是一个常见的难点。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照片审核,推荐使用“报名电子照助手”工具。以下是使用该工具进行照片审核处理的具体步骤:
1)首先,使用手机或数码相机,拍摄一张半身照片。
2)打开手机并找到【报名电子照助手】
3)进入证件照处理,在照片规格中选择【山西省考公务员报名】
考生可以将个人照片上传到报名电子照助手。工具会对照片进行检查,并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抠图换背景色、清晰度无损压缩、照片尺寸修改、人像美颜等操作。这样处理后的照片将符合证件照的审核要求,提高审核通过率.
处理完成后,考生可以下载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将其上传到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的报名系统中。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在报名截止前匆忙提交,导致信息填写错误或照片审核不通过。
2)使用电脑完成照片处理和上传,或使用手机报名电子照助手制作完照片后,使用提取码在电脑浏览器中下载,这样可以避免照片被手机存储时修改。
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出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原定于12月3日-4日举行,于11月28日已官方发声延期,具体举行时间待定。按照以往经验,重新出公告需要所在地区14天无新增,出公告后也最少有14天的距考周期,延期时间预计在三周左右,这段时间的运用至关重要,直接关乎我们的考试发挥和考试结果。
一、调整心态
国考的延期,使很多考生的心态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波动。有的考生欣喜若狂,因为有了更多的备考周期;有的考生充满焦虑,因为想赶快考试准备其它。然而,无论我们心态如何,延期就在那里,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情况下,提升自我,积极面对。对于前期备考不充分的考生而言,要抓住延期的机会,积极备考,迎头赶上;对于已经充分准备的考生而言,要降低延期的干扰,积极回顾,避免生疏。调整心态,拒绝“躺平”,“躺平”会使得你已经掌握的知识点生疏,会使得你的做题状态被破坏。
二、备考策略
延期周期的备考对每一位考生而言都至关重要,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应的计划,最好制成各时间段的表格。具体备考建议如下:
1、行测备考
行测是由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及资料分析这五个模块所构成。备考的第一阶段:掌握各模块相关做题技巧,并通过练习不断强化,在此过程中,找出自己的薄弱项,可细化到各模块的具体题型,将这些内容做好相关记录。第二阶段:将一阶段整理的薄弱项进行专项练习,并在思考过程中补齐短板,各个重点突破。第三阶段:进行行测套题练习,做题过程中结合自身各模块的掌握程度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做题策略,即做题时具体模块顺序及其所用时间等。第四阶段:不断练习,强化做题策略,刻意练习,使得策略变为习惯。同时,不断压缩做题时间,提高做题效率,把握行测为王的准则,并积极整理错题,循环往复,使做题能力在不断总结和训练中发挥到最强。
2、申论备考
申论是由概括类题、综合分析类题、解决问题类题、应用文写作、文章写作这五种题型构成。备考的第一阶段:掌握各类题型的做题方法,并在脑海中形成各类题型具体的做题步骤,提高其实用性。第二阶段:掌握申论几大题型及各个题型理论框架只是学习好申论的第一步,具体运用到做题中仍然任重而道远。提升自己的阅读材料能力是运用方法的关键,此阶段备考,不要在意题量的多少,而要注重做题质量。可拿出近几年申论国、联考真题,一道一道的进行仔细阅读,详细批注材料中隐含的原因、表现、影响、对策等要素,然后再尝试运用方法,在实践中提升对方法的理解。第三阶段:分题型进行刷题,记录每道题的做题时间以及答案情况。一般建议为:概括题20分钟;归纳题20-30分钟;要素分析题20分钟;词句理解、评价题、比较题、解决问题题、应用文(500字)30分钟;大作文、应用文(1000左右)60分钟,按照这个时间安排调整自己的做题时间。要注意,申论不像行测,做题时间过快也很难有条件对答案进行再次修改,做题时间过慢则会影响最后一题的做题质量,所以要充分规划自己的答题时间。找出自己不擅长的具体题型进行深入研究,多多练习,补足短板。第四阶段:练习套题,在此过程中更好地把握做题时间,提高整套题目做题的专注性,找到申论考试的状态与感觉。
在备考过程中不要行测、申论分先后时间段来进行,应该齐头并进,避免任何一科由于滞后而导致生疏。
三、结语
希望各位考生用最短的时间平复心态,用最快的制定计划,用最好的状态积极备考,用最优的方法应对挑战。让我们满怀期待,静等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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